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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焚化爐底渣來源
垃圾為人類生活之副產物,過往多以「掩埋、堆置」作為處理方式,近年隨著經濟發展與環境意識提高,土地使用成本日益增加,國內垃圾處理改以「焚化」方式取代,以達到減量、無害之效果。 垃圾「焚化」係為垃圾送至焚化爐燃燒之過程,垃圾於高溫燃燒過程中,可燃物質將氧化為安定氣體,不可燃物質則轉化為性質安定的無機物。燃燒完成後,爐床會排出篩灰、爐床灰、鍋爐灰、飛灰(集塵灰)等四種物質,其中篩灰及爐床灰被歸類為「焚化底渣」,鍋爐灰與飛灰(集塵灰)歸類為「飛灰」,而焚化底渣及飛灰兩者統稱為「焚化灰渣」。
二、焚化再生粒料用途
焚化再生粒料的材料組成成份與天然粒料相接近,具有取代潛力,故主管機關公告可應用在基地填築、路堤填築、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、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、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、瀝青混凝土、磚品、用於紐澤西護欄及緣石之水泥製品、水泥生料及衛生掩埋場非與鋼材接觸用工程材料及衛生掩埋場覆土(但不得作為最終覆土)等用途。但現階段焚化再生粒料以應用於道路基底層、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為主。
- 應用於道路基底層
過往研究將不同區域的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道路基底層中,且結果顯示雖焚化底渣來源組成有差異,但在環境安全性,TCLP毒性溶出試驗皆可符合標準下,其在工程應用性,工程試驗結果之路基土壤指數R值、液性限度、塑性限度及C.B.R試驗等結果皆為良好道路基材品質,亦可藉添加其他天然級配料以符合整體道路基底層級配規定。
- 應用於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料(CLSM)
過往研究將不同區域的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CLSM,且透過不同試拌配比控制強度與初凝時間,並進行相關CLSM試驗,以比較不同廠區材料狀況。試驗結果顯示,利用底渣產製CLSM之性能與一般混凝土材料產製之性能無異,且產製應用過程,為另外一種形式之固化,實是頗佳的再利用途徑。另有研究結果顯示其流度、泌水率、強度及滲透性等高己比試驗結果皆屬可行。
- 應用於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(MRC)
過往研究顯示將焚化再生粒料製成透水混凝土時,其抗壓強度可達到2.3~4.67MPa,能符合相關規範要求,惟因應焚化再生粒料含泥量有偏高傾向,會使水泥混凝土之漿體無法達到最佳的膠結效果,故需透過水洗及篩分方式來降低含泥狀況,以增加透水混凝土的膠結效果,並使粒料均勻性達到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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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出處:行政院環保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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